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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教育部107年度補助直轄市、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經費實施計畫辦理。
二、研習時間:請所屬單位惠予參加人員公(差)假,全程參與之人員核予登錄時數,如有特殊情況請事前請假,若缺席時數達1/5以上,則不予核發時數。
三、檢附計畫(如附件)。